我在丽江住了三十多天,最后几天,去了黎明——以一天之内三次日出日落和丹霞地貌而闻名的地方——历时三天。
临行之前紧急寻游伴,来响应的人好奇的问,什么地方,没听说过啊,是不是类似于去自虐?旅游之中,风景固然重要,游伴也很关键,否则,再好的美景也会被破坏。这样的人自然不能同去。后来,和一个同样纤弱的女孩儿一起走了。
去的时候,艳阳高照,汽车在盘山公路上盘旋的时候,山和云离我们特别近,似乎触手可及。从前,常听“海天相接”这个词,可是在那天的汽车上,我才知道,美丽的时刻,山、天空和云,也都是可以互相接近的。这样低低的天空,在接近石鼓(以编织草墩子被游客所知的地方)的时候消失了,随之而来的,是高山中间奔流的山涧泉水,暗涌盘旋的金沙江水。人迹稀少,很安静的一路。
到黎明以后,遇到一个哈佛的学生Justin,我们一起找到他的朋友,是个年轻的女子,叫小丁,她替我们安排了住宿和吃饭的地方。偌大的黎明街,居然只有我们三个游客。吃在她家——洛玛底客栈,住在另一家,因为她家已经被山里下来的彝族人住满了。晚上和这些人聊天才知道,离黎明4小时的山路,有巨大的草甸,住着彝族人,他们那里养牦牛和羊群,风景秀丽。彝族人很团结,有事大家都会一起出动,这次10多个人开着车一起从山里来到黎明,只是为了陪其中的一个小伙子住院。他们一起,在这里住了一个星期了。
第二天一早,小丁带着我们去了千龟山。她家的小狗——小豆豆和我们一起上山,据说此前曾经走过这条山路,它一直在前面带路。
人们将黎明作为一个旅游景点,是因为黎明的三次日出日落和著名的丹霞地貌。我们去的时候是夏天,而且第二天就开始下雨,所以,无缘目睹三次日出日落的奇观。但是,我没有觉得遗憾,因为,其一,我看到了雨中的黎明变幻莫测的美景,其二,同行的小狗因为这场雨证明了它是世界上最有魅力的小狗,我们因为它欢乐无比,其三,因为这天的雨,我们得以在第三天离开黎明的时候,欣赏到路上的美景,看到“世界上最美的一条路”。
黎明的千龟山地貌很特别,周围有好几座峰,分别叫:菠萝,啊波,啊秘(?),千龟山。啊波和啊秘是当地人说的情人峰,是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,胖得看不出形状的那个是女的,瘦唧唧的那根柱子是男的,为什么胖的东西总是女的,我到现在还不能理解。在著名的千龟山上,山面的岩石看起来真的是许多爬行的小龟,从千龟山顶向远处看,峡谷、河流、山脚的农家宅子,对面山上的丹霞岩石,云彩,尽在眼底。因为断续的下雨,云有时候遮住了山峰和对面的峡谷,形成一副水墨山水画,有时候露出一线阳光把山照得清晰葱绿,让我们惊叹而又满足。小豆豆作为第一只爬上千龟山的小狗,自然谋杀了我不少菲林:它在前面引路的尽职尽责,它在悬崖边胆战心惊却跃跃欲试的担心,它昂首眺望远峰的沉默。。。。。。我全都拍了下来。
两个小时就可以从千龟山来回了。比起虎跳峡,千龟山的山路已经不算什么了。但是说到景致,我心下认为并不比虎跳峡逊色。
中午下山,午餐后去黎光。
我们出发去黎光的时候,小豆豆跟着我们出门了,像上午一样,它在前面走着,和我们隔了三、四米的距离,一边走一边回头看我们跟上没有。我开始惊叹,原来这是一只酷爱户外旅行的小狗。就这样,四个人和一条小狗开始了跋涉。
起先,路上没有下雨,只是有些泥泞。两侧都是山岩,我们在崇山峻岭中徒步,没有行人,一边走,我一边幻想从天上往下看时自己这一队人马的渺小。小豆豆一路活跃,它甚至冲上路边的山坡,去和长着白胡子的黑山羊在草丛中对视良久,这难道就是“一见钟情”?当然,也有不愉快的偶遇,在经过一个村子的时候,那里的一只本地小狗,仗着地头熟,拼命追着小豆豆的尾巴啃,我们只好用伞帮豆豆逃离这只恶狗,可怜的豆豆。
路上,看到了当地人称之为“蒙古包”、“少女”的山,都是丹霞地貌,岩石形成的,也看到了黎光的天然大佛,它立在一座山的山腰上。我们爬上山看它,这个时候已经是滂沱大雨了,大佛的眉眼居然清晰可见,惊讶之余,虽然下雨,我还是忍不住拍了几张照片。山上还有小瀑布,好几处养蜂人的蜂窝。我们的小豆豆,冒着雨和我们一起上山,在半人高的草丛中穿梭,路上的雨水和泥老是挡着它,它一边哭一边继续给我们带路,还要回头看我们跟上没有。为了感激它,我拍了不少它的英姿,可是它老待在哈佛小子的脚边,于是我只好两个一起拍,后来,我心有不甘的问Justin,这辈子还从来没有人给你的脚拍这么多照片吧。就是这样不辞辛苦的小狗,我们上山以后,它居然还和养蜂人一起去赶山羊,还跑到草丛里去帮着赶黑乎乎的大猪,精力旺盛。下山的时候,它原本在前面带路,结果到岔路的时候不见了,我料想它跑错了,因为上山的时候它就是在岔路跟着当地人走了高路,后来被我们抓下来了,但是它闻着气味还是会走上去。我们开始拼命的叫它的名字,彝族的小伙子回去找它,等了好久,我依稀听见它熟悉的哭声,好半天,湿漉漉的它终于出现在眼前,把我们高兴死了。
回去的路上我们打着伞,可是小豆豆和彝族小伙子没有伞,他们也不肯和我们一起打伞。雨特别大,我心疼死了(包括人和狗),提议到路边的农户家里避雨。在农民家里的火塘边,大家烤着。我给豆豆擦干身上的雨水,它眼里都是眼泪,“吟吟”的低声哭,后来我把它拖到火边,它就屁股对着火塘烤着,慢慢的不哭了。在农民家里,我忍不住给大家拍了照片,后来JUSTIN(哈佛的小子)说,这样会让他们心里不舒服,我心底不服气,暗暗的想,我只是想给旅途留下点回忆而已,并不是猎奇。可是,我反省自己时发现,我必须诚实的坦白,看到他们捧着灰蒙蒙的碗喝着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,看到冒着烟的黑黑的火塘,看到沉默的衣衫褴褛的老人和小孩,我未尝没有一点猎奇的优势心理在其中。意识到这一点,让我觉得自己的渺小。雨停,我们离开了。
遗憾的是,这一路,没有找到小丁说的瀑布,我们只在照片里见到它,真的很大也很美,瀑布下还有一个池子。但是,有小豆豆做伴,有雨中的美景,我们的遗憾已经弥补了。我一直认为,小豆豆如果是个人,一定是我的梦中情人。因为,他精力充沛,有责任心,会照顾人,还不乏幽默感和赤子之心,如果真是个人,我一定爱上他。尤为一提的是,小丁是“云南最好的厨师”,她做的饭菜太好吃了,我们在云南以外再也没有这样美餐的记忆了。小丁的儿子小云已经四岁,特别特别的漂亮,可能因为妈妈和爸爸都漂亮吧,眼镜很大很美。他老是腻在我身边,叫我阿姨,我一边吃饭,一边喂他,他妈妈说,他以前从来不吃肉,可是我喂给他,他就会吃,他特别喜欢我。我抱着他照了好多照片。走的时候,我答应他买辆坦克给他。昨天我在北京的玩具市场买了一个会翻跟斗的大坦克,准备照片洗出来之后一起寄给他,不知道他还记得我这个阿姨吗。
第二天从黎明回丽江。因为头天下过雨,空气清新,也没有暴晒的阳光,没有尘土,司机一路放着很前卫的流行歌曲,和景色相得益彰,前面的长途车上绑着两只可爱的小狗,我们心情愉快的欣赏路边的风景。直到现在我仍然认为,从黎明到石鼓这段路程(限定是路的左边,右边没有左边好),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路。可能因为天气好,下过雨,加上是清早出发吧。金沙江一路相伴(也许,不是金沙江?反正,是条大河,我已经无从考证),岸边远山,有玉带云山间盘绕,山脚大片烟田,整齐的村落,雨洗过的小池塘,草丛中灿烂的太阳花,看到这些,才真正的明白,为什么古人能够创作出那么意境深远的古典水墨山水画,不是他们能耐,实在是因为自然的神奇。至少,我一路就数次发出“我爱伟大的祖国”这样由衷的赞叹,呵呵。
回来的路上,还吃到了云南最好吃的早餐,颇为满足。所以,总结我此次黎明之行,实在愉快之至。如果能够再去一次彝族人的村子,再看看瀑布,一定更快乐吧。